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资料图】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等情况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1,8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2.1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 52,892,007 元,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
施前发生变化,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866,7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
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醴陵市经济开发区瓷谷大道旁
咨询联系人:彭龙、黄初春
咨询电话:0731-23053013
传真电话:0731-23053013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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