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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么是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权利的保护,是指为保障权利不受侵害或恢复侵害的民事权利所采取的救济措施。
二、
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
民事权利的保护措施,按照性质可以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两种。
1.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是指权利人自己采取各种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自我保护措施有:(1)正当防卫(2)紧急避险(3)自助行为
2.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由国家机关给予保护。这种保护手段是由国家机关采取的,所以又称公力救济。由于民事权利受国家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多种法律部门的保护,因而在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有关行政机关给予保护,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判决或仲裁。应该指出,任何民事主体在其民事权利受到他人非法侵犯时,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保护。
三、
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
权利行使应遵循以下两项主要原则:
第一,自由行使原则。权利行使是权利人的自由,自应依当事人的意思决定,他人不得干涉。
第二,正当行使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权利人应依权利的目的正当行使权利,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
找法网在这要提醒一下大家,权力行使的自愿原则即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否则民事主体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
另外,民事权利的行使是指权利人为实现自己的权利实施一定的行为。权利行使的方式有事实方式和法律方式两种。事实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事实行为行使权利;法律方式是指权利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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